嘉定区特大交通事故的诉讼过程
宁波律师事务所
2025-06-17
嘉定区特大交通事故的诉讼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首先,事务发生后,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接下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立案调查,收集和固定证据,如现场情况、监控录像、伤痕照片等,并进行必要的勘验、检查和鉴定。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公安机关将作出责任认定的结论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复核。在确认责任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判决。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第七十一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理。第七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财产产生的损失,而免除其民事责任的规定,不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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